—分享— 根據(jù)國發(fā)[2015] 2號文件,機關事業(yè)單位參保繳費比例進行調整。單位繳費比例為20%,個人繳費比例為8%。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。針對我區(qū)2014年10月至12月已結算機關事業(yè)單位將按照新繳費比例重新結算。 2015年9月30日 編輯:redcloud